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2024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4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且公司
2023年度分红派息已于2024年8月23日实施完毕,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变芬、刘保记、刘广忠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二)审议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情况,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9.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6900万股的2.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变芬、刘保记、刘广忠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