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证券简称:金正大公告编号:2024-03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10月29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董治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治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历
董治中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曾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内蒙古智天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进入公司,任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
截止目前,董治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治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治中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董治中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