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5证券简称:海格通信公告编号:2024-04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1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6人,代表股份73799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52279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0人,代表股份8571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3人,代表股份104579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867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0人,代表股份8571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80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73%;反对15800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0%;弃权3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9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68%;
反对15800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88%;弃
2权3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64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博律师、张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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