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463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27日为授予日,向625名激励对象授予2999.8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22元。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