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证券简称:沪电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梅芳女士、高启全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张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汤维超)因在监事会审议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后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激励对象由626名调整为625名,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万份调整为2999.80万份,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
1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数量的公告》详见2024年9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张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2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2999.80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57%;
4、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22元;
5、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关于向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9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就上述两项议案所涉事项,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2024年9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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