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证券简称:青龙管业公告编号:2024-06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1505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493%。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销股份1505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493%,公司总股本由334992000股减少至3334868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止2022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05200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49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7.06元/股,回购均价为7.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07594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9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三、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05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49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4年9月12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四、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已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34992000股减少至
3334868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1651510.051651510.0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482684999.50150520033332164999.50
股份总数334992000100.001505200333486800100.00
五、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795075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2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4249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9.08%。本次注销完成后,青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
加至20.38%;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9.12%;
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14%。
六、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等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