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监事。
三、适用期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内。
四、薪酬及津贴标准
1、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津贴标准
监事岗位津贴为3万元/年。
五、其他规定
1、监事的管理职务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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