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监事:李赟罗勇辉孙雅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