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5-00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他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453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约为12339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约为122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17.5万元。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张勇先生、温济虹先生依照规定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本年初至2025关联交关联交易合同签订金额2024年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年3月6日已发易类别定价原则或预计金额金额生金额
佛山照明及其控销售产品、提市场定价1012012314060股子公司供服务向关联风华高科及其控方销售销售产品市场定价200001082股子公司
产品、提广晟控股集团及供服务提供租赁市场定价800135其他子公司
小计--1220012315277
佛山照明及其控采购原材料、市场定价55203163160股子公司产品
风华高科及其控采购原材料、市场定价1201560向关联股子公司产品
方采购采购商品、原市场定价144327
商品、原材料材料,接广晟控股集团及接受危废处理受劳务其他子公司劳务;物业管市场定价4175130423
理、租赁;工程施工服务等
小计--123394533650总计2453916848927注:1、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上表中“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他子公司”指广晟控股集团及除表中已列示关联方外,广晟控股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所属公司合并列示,下同。
2、上表中实际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
终数据将以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及关联人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与预计金额易类别容金额索引比例(%)差异(%)
佛山照明及其控销售产品、
4060143351.62%-71.68%
股子公司提供服务向关联风华高科及其控巨潮资讯网
销售产品108220009.48%-45.90%方销售股子公司《2024年产品、广晟研究开发院度日常关联
提供租赁1351501.06%-10.00%提供服及其控股子公司交易预计的务广晟控股集团及销售产品、公告》(公
6.51000.15%-93.50%
其他子公司提供服务告编号小计-5283.516585--68.14%2024-006)向关联佛山照明及其控采购原材
316094304.57%-66.49%
方采购股子公司料、产品商品、风华高科及其控采购原材
603000.09%-80.00%
原材股子公司料、产品料,接东江环保及其控接受服务38720.25%-47.22%受服务股子公司
广晟置业及其控接受服务、
46550.37%-16.36%
股子公司承租
采购商品、广晟控股集团及
原材料或接43010002.22%-57.00%其他子公司受服务
小计-373410857--65.61%
总计9017.527442--67.14%
公司在计划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情况、产销计划等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在计划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当时的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履约能力等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与测算,但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上表中实际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以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永钟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底,其总资产1782.32亿元,净资产563.79亿元,营业收入779.53亿元,净利润27.42亿元。
(2)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山注册资本:154877.823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经营范围: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
电气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家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底,其总资产173.22亿元,净资产99.97亿元,营业收入68.87亿元,净利润3.36亿元(该数据取自于佛山照明2024年三季度报告)。
(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程
注册资本:115701.3211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底,其总资产158.94亿元,净资产122.44亿元,营业收入35.72亿元,净利润2.64亿元(该数据取自于风华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说明。
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关联关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履约能力。根据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在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进行,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交易价格前后保持相对稳定(因市场竞争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动除外),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与非关联方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逐步签订购销协议,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采购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因正常供需需要产生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的日常交易行为,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