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自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雷自合、温济虹、胥小平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考核,结合公司年度高质量发展业绩考核结果,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具体发放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雷自合、温济虹、胥小平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工作,营造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公司拟对在 2023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团队及先进个人发放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合计221 万元,其中向公司管理层成员合计发放
27.75 万元。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具体发放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12月14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5:0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12月14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成立于2009年10月,负责人陈锦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号 39 楼,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401)。
(二)业务规模
1、2023年度总收入:40.46亿元。
2、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
3、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64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8家。
5、2023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三)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合伙人数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
3、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有注册会计师合计1656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660人。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截止2024年6月30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含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与上年度收费一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宇红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heyuhong@nationstar.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9”,投票简称为“国星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