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仲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上半年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64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9.1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7802.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33%。
除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王仲张金睿裴志军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