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4-034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健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人,
代表股份81034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6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809702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5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4-034表决结果:通过。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4-034
1.0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8099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46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9%;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月鹏、王树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