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证券简称:九安医疗公告编号:2024-06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邬彤先
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持有人714人,实际参会持有人652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96455067.72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1.1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8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96455067.7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飞先生、刁静君女士、李康先生、要兰女士、徐春旭先生、包磊
先生、施向健先生、崔鹤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委员均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上述委员均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96455067.7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0%。
同日,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选举张飞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出资人权利;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锁定期届
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等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7)确定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预留份额相关事宜;
(8)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处理事项;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以及所收回份额
的授予、分配及相关价格的确定;
(10)对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现金资产做出投资决策;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2)代表全体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1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96455067.7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0%。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