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股票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27064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
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5779862股,占公司总股本983890100股的63.6026%,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7531485股,占公司总股本983890100股的53.616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9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824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983890100股的9.985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410377股,占公司总股本983890100股的10.20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2098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9%;反对5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3%;弃权
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84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3%;反对5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7%;弃权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210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反对5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弃权
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840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9%;反对53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1%;弃权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625188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
19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818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6%;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弃权1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314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6%;反对4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
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44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1%;反对4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0%;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06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3%;反对4484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2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699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7%;反对448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6%;弃权2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197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5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弃权
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827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0%;反对5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9%;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335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1%;反对40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
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6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9%;反对4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0%;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260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4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
10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891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2%;反对4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弃权10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009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9%;反对6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弃权
1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64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30%;反对6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8%;弃权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6253025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3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弃权
8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33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7%;反对3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1%;弃权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73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反对3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76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4%;反对3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8%;弃权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278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0%;反对4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弃权
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0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1%;反对43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8%;弃权6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625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3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弃权
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990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0%;反对3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1%;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5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七、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