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证券简称:兆驰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