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4-107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公开发行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94.6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005.4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707号”《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2年3月)》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等,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原募投项目“创新制剂生产
1线及配套建设项目”“NDDS 及抗肿瘤制剂产业化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向整体调整为“集约化智能输液产线及配套产线、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后)大输液和小水针产业结构升级建设项目”及“输液、包材及小水针产线改造、扩能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变更原募投项目“大输液和小水针产业结构升级建设项目”,扩大投资总额、调整原有3个子项目投资分配,并新增5个子项目建设;原募投项目之“数字化建设项目”维持原有投向及金额不变;原募投项目之“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4-096)。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23440.19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175804.5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
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财务部按月汇总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
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包含背书转让及自开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次月10日前将当月通过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
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按月汇总报送保荐机构。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兑付;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2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在认真审核相关事项后,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2年3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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