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6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1—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2024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
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备注提案编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码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3—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5—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备注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
1.00√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2.00√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3.00√议案》
4.00《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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