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21.6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3月15日和202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与被担保金保证期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的关债权人额(万担保类型间
系元)上海浦东广州毅昌芜湖毅昌被担保人为发展银行连带责任科技股份科技有限担保人全资股份有限4000三年保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芜湖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4)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5)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56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67539939A
(7)成立时间:2011年01月13日
(8)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
器注塑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检测服务、汽
车用塑料制品涂层检测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研究及相
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快速成型
件的设计、制作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99.8077%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0.1923%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743071163.101065502548.22
负债总额513841404.44881781057.61
净资产229229758.66183721490.61
2024年1-9月2023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620672857.31803989085.49
利润总额50404385.67-3251390.87
净利润45508268.05-1891013.39(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5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600万元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与被担保金保证期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的关债权人额(万担保类型间
系元)中国工商芜湖汇展广州毅昌被担保人为银行股份新能源科连带责任科技股份担保人控股有限公司600三年技有限公保证有限公司子公司芜湖政务司新区支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
(4)注册资本:4714.285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5#厂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RU6UT3H
(7)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5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汇展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32608026.11195271968.03
负债总额199726375.43157189287.30
净资产32881650.6838082680.73
2024年1-9月2023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199522345.94125246440.08
利润总额-5036779.20-25426922.11
净利润-5201030.05-21820574.54(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2.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6.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与被担保金保证期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的关债权人额(万担保类型间
系元)中国民生广州毅昌安徽毅昌被担保人为银行股份连带责任科技股份科技有限担保人全资2000三年有限公司保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合肥分行(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6日
(8)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产
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资产总额472561595.31513833616.40
负债总额254158829.53308597330.93
净资产218402765.78205236285.47
2024年1-9月2023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479839272.59632162377.58
利润总额15088464.2229233637.51
净利润13166480.3128963543.79(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938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74%;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3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