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22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第六届监事会
12023年4月27日议案》;
第五次会议8、《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22023年8月29日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第六次会议理业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32023年10月27日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次会议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坚持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核算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监督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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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系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并有效控制了主要经营风险。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管理,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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