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唐兆华先生、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于良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
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