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9281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9281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1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85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8*****949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8*****453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6*****114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6*****012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21、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赵玲玲
3、咨询电话:0755-21519907
4、传真电话:0755-838901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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