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4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章程,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其他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潘佳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陆建忠先生、黄星女士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佳先生,1980年出生,工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半导体事业部客户经理。2013年4月加入海康威视,历任供应链中心采购管理部经理、采购管理部总监、计划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供应链中心计划部总经理。
潘佳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潘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625股。潘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潘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