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的提议,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
/股的条件下,按此次回购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高于6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2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4%。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拟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胡扬忠先生于2024年8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除上述增持之外,胡扬忠先生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胡扬忠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