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雷科防务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4012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谨慎性原则,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将2023年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2、本次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不
会对上述定期报告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等产生影响。
3、此项业务2024年尚未开展,不涉及到2024年财务数据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云科技”)的主营
业务为存储控制芯片、SSD、专用记录设备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2021 年 9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尧云科技针对存储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2023年度公司业务管理模式变化后,对于民品业务中由供应商向客户直接交货及简单加工后由受托加工方向客户直接交货的业务,基于谨慎性公司对上述业务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因尧云科技存储业务导致的调整事项涉及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次调整对公司2023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尧云科技该项业务在2024年尚未开展,因此不涉及到2024年财务数据调整。影响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附注的影响
1、对202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无影响无。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1317546287.56-47915323.521269630964.04
其中:营业收入1317546287.56-47915323.521269630964.04
二、营业总成本1451526825.37-47915323.521403611501.85
其中:营业成本998380780.25-47915323.52950465456.73
调整金额占2023年度调整前营业收入3.64%,调整金额不影响2023年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无影响无。
4、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情况
更正内容: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60729849.91945584406.921357669369.02966451120.14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其他业务8901114.134881049.816054989.262933642.75
合计1269630964.04950465456.731363724358.28969384762.89
三、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董事会审议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调整。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公司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坚持谨慎性原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