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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541人。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2269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0.9560%。前述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将全部被锁定,实际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0。

4、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前对应的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已于2024年10月20日届满。

1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

相关程序1、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完成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7、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6元

/股调整为6.454元/股。

10、2022年8月23日,公司实际完成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2年8月24日。

11、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72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40876800股。

12、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4的原激励对象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1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9100股。

16、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77100股。

17、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4年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85人以及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9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100股。

1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9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66人以及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54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95600股。

6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0日上市,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10月20日届满。

(二)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541人。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告;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为不适当人选;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7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121819530.69元;相较于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5%。45.3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解除限售期内考核若为“合格”及以上则可以解除员会考核,541名激励对象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合格以下则取消当期获授2023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权益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统一格”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回购注销。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

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41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批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100万股调整为

109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00万股调整为1100万股。

8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78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08000股。

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实际为76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105792000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4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1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73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以及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08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2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5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7名因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在本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择期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离职,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因此本次可办理限制性

10股票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41人。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6日。

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共计541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226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60%。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

下:

获授的限制本次可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股)(股)

程鹏董事、总经理450000013500000

董事、副总经毕垒14600004380000理

董事、副总经姜晓明14600004380000

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孟庆昕14600004380000副总经理梁永杰副总经理14600004380000

核心骨干(536人)65312000195936000

合计(541人)75652000226956000

激励对象程鹏、毕垒、姜晓明、孟庆昕、梁永杰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

11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相关规定。

核心骨干中吴浩、徐晋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他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的股票不得超过激励对象上年末所持有的

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股票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已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遵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禁售期的规定,董事高管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其他激励对象按照类高管规则管理。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份22695600股将在解除限售后全部被锁定,占公司总股本的0.9560%,实际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0。

五、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376179091.58%-19203600184143090.78%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08211090.46%3492000143131090.60%

12股权激励限

267968001.13%-2269560041012000.17%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33631910598.42%19203600235552270599.22%

通股

三、总股本2373937014100.00%02373937014100.00%

注:

1、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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