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和
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
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仓单保购协议》(合同编号为:公仓保字第995720240001号),公司为茧丝绸行业供应链企业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9月30日,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92700000142号),约定公司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9月30日,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92700000143号),约定公司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2.保购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购方”)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债务人: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最高额:融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购安排:民生银行根据《仓单质押监管协议》的规定处置仓单项下货物时,有权(但无义务)要求保购方以质押仓单所担保的未清偿融资本息价予以购买。保购方应在接到民生银行书面通知后三个营业日内将购买价款全额支付至民生银行指定的账户。保购方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之后,有权随时要求民生银行在仓单正本上作成背书、解除质押并到保管商处提取货物。
7.保证约定:保证人自愿为保购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购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约履行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购买、按
本协议约定支付购买价款等义务。保证人不得以货押为由抗辩,须无条件承担未偿付银行融资本息的连带支付责任。
8.保证范围:保购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务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民
生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
估费、拍卖费等)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9.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他费用。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
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他费用。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
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4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