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以下简称“青岛和而泰”)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30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近日,为确保和而泰(青岛)东北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
币28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28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担保方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剩余担保方是否担保被担最近一期已审批(已提供且尚在担本次使用占上市公司最可用持股比关联方保方经审计资额度保期限内的担保余担保额度近一期经审计担保例担保产负债率额)净资产比例额度青岛
公司和而100%89.61%300000280006.16%2000否泰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青岛和而泰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青岛和而泰的担保余额为28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丹山工业聚集区湘潭路2号甲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964.4635141.81
负债总额16993.9129120.97
净资产1970.556020.84
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195.3829003.64
利润总额158.8671.67
净利润161.5350.29经核查,青岛和而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2800万元人民币和6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
余额为59400万元人民币和2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融资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