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股票代码:002401编号:2025-00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主业、优化资产结构,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远海运古野通信导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野通导科技公司”)50%的股权,并依据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
评估值确定以1032.52万元为公开挂牌底价。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联交所的通知,告知挂牌期间只征集到古野通导科技公司外方股东古野电气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古野电气”)一个意向受让方。经上海联交所审查,古野电气符合受让条件,根据交易规则双方以挂牌价格1032.52万元成交。公司与古野电气于2025年3月24日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4版),古野电气已将交易价款汇入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交所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5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古野电气株式会社
2.国籍:日本国
3.公司法人等编号:1400-01-070263
4.成立日期:1951年5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古野幸男
6.企业地址:兵库县西宫市芦原町9-52
7.资本金额:7534542650日元
8.主营业务:电子应用机械器具、通信机械器具、医疗用机械器
具、其他电气机械器具、精密机械器具、一般机械器具的制造、销售及
进出口;上述各项机械器具的修理及设施施工;船舶、船具、船舶用品、
渔业器材的销售及进出口;汽车、办公器械的销售;软件的企划、制作
及销售;上述各项相关的分期付款销售及租赁;信用担保、金钱借贷及托收保付业;通信附带之服务业务;财产保险待机业及人寿保险募集相
关业务;对经营必需的事业投资,上述各项附带相关的一切事业。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古野电气共同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4版),该合同系双方在上海联交所参考文本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主要包括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产权交易方式、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产权
交接事项、双方承诺、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古野电气株式会社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古野通导科技公司50%股权。经上海
2/5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中远海运集团备案,截至2024年5月31日,古野通导科技公司的企业价值为人民币2065.04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032.52万元。
(二)产权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4日,经上海联产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其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032.52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交所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交易的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732.52万元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本次产权交易涉及涉外交易,甲、乙双方敦促产权交易标的企业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办理涉外交易结算所需全部材料提供至甲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甲方提出申请且提供办理涉外交易结算
所需全部材料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于上海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当月月末完成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古野通导科技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承诺确保古野通导科技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国
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
3/5续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
共同配合,在完成古野通导科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者同时进行名称变更登记和股东变更登记。
甲方认缴的标的企业15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750万元,乙方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于2029年12月15日
之前实缴剩余的750万元出资额。若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实缴,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次交易成交金额的30%的违约金。
(六)双方承诺
甲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乙方受让交易标的,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双方提交的涉及产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相关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或申请上海联交所调解,或依法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4/5(十)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国家、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古野通导科技公司不具有控制权,未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古野通导科技公司股权。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4版)及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