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垒知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1-14 查看全文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证券简称:垒知集团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62债券简称:垒知转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刊载于202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4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永太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185人,代表股份166729257股,占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

(688257167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224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55968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1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

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9人,代表股份

1076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5%。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573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5%;反对87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

弃权284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22%;反对87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83%;弃权284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77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8%;反对890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2%;

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1389股,占出席本次

2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52%;反对890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0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

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