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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申嫦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申嫦娥,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2023年度,亲自出席了应该出席的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

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授权委托出席0次;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2023年度,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授权委托出席0次;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环保新能源、联发印染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并于2024年4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2024年度,本人将参照执行。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子公司担保

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请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

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

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

展和财务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以及视频会议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管理、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二)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大华拥有经验丰富的执业团队,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养,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事项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截止2023年9月30日总股本323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人民币8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5896.00万元。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姓名:申嫦娥

电子邮箱:sce029@163.com

独立董事:申嫦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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