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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1 00:00 查看全文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TJAA2B0009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力生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力生制药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力生制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力生制药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5TJAA2B000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振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军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2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2301336.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7698663.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16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162255.00元,用于支付公司扩建项目尾款。2023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8835744.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21451732.8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97303337.70元,收到转让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100%股权的转让价款530188414.3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13738682.4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59705.50元,用于支付公司扩建项目尾款。

2024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6922300.2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26711438.3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334225637.93元,收到转让新冠制药100%股权的转让价款

530188414.3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45401277.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

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新冠制药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16248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2月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疫苗厂区资产拟转让处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2年7月18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5日,该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该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生物”)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瑞欣生物为该项目受让方。2022年12月13日,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就该项目转让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截至2023年2月28日,子公司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已完成该项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2024年6月21日,子公司生化制药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子公司生化制药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紫云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开立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分别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邮储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划转543600000.00元。其中2024年6月21日和28日,自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划转380300000.00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51197466.80元),2024年6月21

2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日、6月28日、8月20日和11月15日,自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划转1633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自招行划入利息合计

兴业银行441250100100005858121218794.19182674045.36303892839.55

招商银行02290009051066925839.3425839.34

邮储银行912019013000112211390015188.70269942.77151197466.80541482598.27

合计—511233982.89182969827.47151197466.80845401277.16

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769.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5.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9122.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671.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51%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度(%)(3)=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分变更)(2)(2)/(1)效益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是54114.0040152.0039007.6797.15%注1是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2.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是29118.0013958.0014619.13104.74%注1是

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3.收购生化制药48%的权益项目否3536.403536.403536.40100.00%2010年6月10日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6768.4057646.4057163.20

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超募资金投向

1.出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2010年12月20

否741.38741.38739.36100.00%否公司日

2.公司扩建项目是40874.0069996.00525.9765691.0393.85%2016年6月30日否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否8500.008500.008500.00100.00%2011年5月16日否

4.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

否16248.0016248.0016248.00100.00%注2是疫苗项目

5.对生化增资否4100.004100.004100.00100.00%2011年3月1日否

6.收购中央药业股权否50106.8050106.8050229.56100.24%2012年6月30日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0570.18149692.18525.97145507.95

合计207338.58207338.58525.97202671.15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未达到相关进度的原因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有关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建设情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七、2、(2)终止“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5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七、2、(2)终止“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三、2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2017年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新冠制药100%股权及收回对新冠的债权的款项已经划入募集专户,具体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部分终止。

注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终止。

6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土建支出流动资金支出合计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以

170786884.2015961330.6786748214.87下简称“新冠原料药项目”)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213950428.1413950428.14(以下简称“新冠制剂项目”)

合计84737312.3415961330.67100698643.01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86768.4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114001.47万元。

(1)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成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

人民币现金,按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

2010年使用超募资金741.38万元,2011年收到乐敦公司退回2010年投资超出部分2.02万元。

(2)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7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5)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4100万元用于对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

(6)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2年6月13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538.09万元,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6568.71万元,合计50106.80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另外发生相关印花税支出1227536.94元。

8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本年度实际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资进度(%)可行性是否发的项目资金总额投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2)(3)=(2)/(1)生重大变化

(1)

1、公司扩建项目;

2、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扩化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69996.00525.9765691.0393.85%2016年6月30日否

建项目3、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合计-69996.00525.9765691.03----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9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4114万元和29118万元,共计

83232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新冠原料药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52万元,“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58万元,共计541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122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并实施新版 GMP 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4月18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部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资金安排。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主要为市场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需求减少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场对抗艾滋病原料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金减少投入,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2)竞争厂家增多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料药的采购由中国逐渐转向印度,2012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3倍。

3)汇率变化

从2009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年6月美元对人民币为6.83,2013年达到6.09,人民币升值12%,导致售价降低。

4)原料成本上升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也处于上升状态,

10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估计不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终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9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开转让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新冠制药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熙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熙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17年12月1日,公司与津熙医药就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交易对方津熙医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新冠制药100%股权及

530205287.77元债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上述款项被直接

划入公司募集专户。新冠制药2017年支出募集资金4000000.00元用于工程尾款的支付。截至新冠制药股权交割日,新冠制药募集专户余额16874.41元随新冠制药整体资产被移交给受让方。

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1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30日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5.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5.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6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5.3亿元整,取得收益为人民币19602634.25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6日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募集户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以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在募集户银行(兴业银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并于2024年8月19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6000万元,取得收益378575.34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终止的情况

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述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

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

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根据通过综合分析论证,公司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2月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被终止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终止“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立项后,2010年即启动土建工程建设,2013年开始进行临床前研究工作,2013年至2018年完成了23型肺炎菌种主代种子的制备、多项技术研究与试验,以及基因测序和结构确认等工作,2018年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19 年 3 月收到 CDE 反馈意见,建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针对收到的 CDE 反馈意见,生化制药自 2019 年 4 月开始分析讨论 CDE 反馈意见,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与技术合作方沟通解决方案,组织召开疫苗项目研究分析会并向行业专家征求意见。2020年上半年,生化制药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 CDE 反馈意见的思路和初步方案;2020年下半年,召开了技术专项分析会、市场与政策环境分析会、经济性与投入产出分析会等会议对疫苗项目进行了分析论证。

通过综合分析论证,生化制药认为在现有的技术开发程度、市场大环境与政策监管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下,还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且项目原预期结果能否达成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同时针对是否终止项目,也多方听取了行业专家意见,专家与生化制药的判断基本一致。因此,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根据目前客观实际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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