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5-01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
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818.3721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60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出具的《关于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获悉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
(1)新力达集团基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开展
的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约风险,平安证券对新力达集团在平安证券信用担保户持有的公司274.59万股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平仓,减持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归还新力达集团在平安证券的融资。
(2)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宏达”)向浙江省海宁
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力达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助执行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新力达集团持有的公司139.6911万股股票进行司法强制平仓,减持所获得资金用于归还新力达集团与海宁宏达的股票质押融资。
(3)海宁宏达向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力达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海宁
法院对新力达集团持有的公司792.4537万股股票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
行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股票均已成交并已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减持所获得资金用于归还新力达集团与海宁宏达的股票质押融资。
(4)新力达集团一致行动人徐琦、许珊怡与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欣茂”)的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事项,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美兰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两人质押股票
合计1083.7283万股。上述司法拍卖股票均已成交并已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司法拍卖所获得资金用于归还润泰欣茂的股票质押融资。
(5)新力达集团一致行动人徐琦与海南汇宝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宝通”)的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事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于2025年3月1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质押股票合计882万股。
上述司法拍卖股票均已成交,尚未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司法拍卖所获得资金用于归还汇宝通的股票质押融资。
上述期间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
4142811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27581820股,合计被动减
持公司股票31724631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为3.5606%。现将股东被动减持情况及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栋住所
906
变动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18日股票简
ST新亚 股票代码 002388称变动类
型(可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
A股 3172.4631 6.2120
合计3172.46316.212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选)其他(司法拍卖非交易过户)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来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
(万股)(%)(万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4990.83529.77261818.37213.56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990.83529.77261818.37213.5606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是否存在不得行使例。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二、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持股变动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元/股)(股)
3.41914142811
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2月4新力达集团及
日至2025年36.2120%其一致行动月18日
非交易过户3.414227581820
合计-317246316.2120%
三、累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累计权益变动前后,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深圳市新力达
电子集团有限206271254.039085597771.6761
公司徐琦209855604.109276182771.4917
许珊怡62956671.232856670.0011
许伟明2000000.391620000000.3916
合计499083529.7726181837213.5606
四、其他说明
1、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
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1、新力达集团出具的《关于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新力达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