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证券简称:新亚制程公告编号:2024-06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9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1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3.10万股。
7、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5800股。
8、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期限将届满,且预计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授予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99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期限将届满,且预计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授予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9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2本次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
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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