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990.917万元。50932.447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932.447
250990.917万股,全部为普通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
本章程修正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