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1月11日晚间,新亚制程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11月1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股票自1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将变更为“ST新亚”。
根据公告,今年1月10日,新亚制程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1月11日,新亚制程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新亚制程及其时任实控人、董事徐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据公告,新亚制程曾在2022年10月8日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方式对外转出2.66亿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控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以上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此外,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综合上述两点,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新亚制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徐琦、许雷宇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到60万元的罚款。
公司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事项主要涉及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该事项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于2023年2月进行了变更。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事项,今年4月29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