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证券简称:国创高新公告编号:2024-6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
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2.01非独立董事陶春风√
2.02非独立董事陶钱伟√
2.03非独立董事黄振华√
2.04非独立董事严先发√
2.05非独立董事张超亮√
3.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独立董事李锐√
3.02独立董事岳建萍√
4.00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4.01股东代表监事沈升尧√
4.02股东代表监事钱静√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普通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2为累积
2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议案2—4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对议案1-3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周琴、吴荻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号码:027-87617400 电子邮箱:gc002377@163.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3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 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表决结果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累积投票提案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2.01非独立董事陶春风√
2.02非独立董事陶钱伟√
2.03非独立董事黄振华√
2.04非独立董事严先发√
2.05非独立董事张超亮√
3.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独立董事李锐√
3.02独立董事岳建萍√
4.00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4.01股东代表监事沈升尧√
4.02股东代表监事钱静√
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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