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证券简称:亚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通知,获悉丁欣欣先生于2024年06月06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6日,丁欣欣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800000股以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6200000股。
本次股份质押为丁欣欣先生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丁欣欣先生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是否为股是否
第一大本次质押占其所占公司是否东为补质押质押质押股东及数量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质权人名充质起始日到期日用途
一致行(股)比例比例售股称押动人财通证丁券股份补充
欣是62000006.87%0.46%否是2024/6/62024/6/6有限公质押欣司合
62000006.87%0.46%
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欣欣先生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丁欣欣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实际控制人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丁欣欣先生于2024年6月6日将上述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办理了股票质押
式延期购回手续,将上述质押股份购回日延期至2024年12月6日。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丁欣欣先生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是否为股是否
第一大本次质押占其所占公司是否东为补质押质押延期质押股东及数量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质权人名充质起始日到期日购回日用途
一致行(股)比例比例售股称押动人亚厦
1880000020.83%1.40%否2023/6/6控股财通证
丁有限券股份
欣是否2024/6/62024/12/6公司有限公欣经营
62000006.87%0.46%是2024/6/6司资金
需求合
2500000027.70%1.87%
计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已质押股东持股数量持股质押股份质押股份占已未质押股持股份总股本股份限占未质名称(股)比例数量数量质押份限售和比例比例售和冻押股份
(股)(股)股份冻结数量结数量比例比例(股)
(股)亚厦
43909003232.77%31335000031335000071.36%23.38%0.000.000.000.00
控股张杏
16901659612.61%815000008150000048.22%6.08%0.000.000.000.00
娟丁欣
902501076.74%188000002500000027.70%1.87%0.000.000.000.00
欣丁泽
120000500.90%0.000.000.00%0.00%0.000.00900003775.00%
成
合计71035678553.01%41365000041985000059.10%31.33%0.000.0090000373.1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509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17%、占公司总股本的3.80%、对应融资余额
68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6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14.99%、占公司总股本的7.95%、对应融资余额153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补充质押交易证明;
4、延期购回交易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