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
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董事夏曙锋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是否股股东或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质押质押股东名本次质押数为补质押用
第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起始到期质权人称量(股)充质途东及其一比例比例售股日日押致行动人
2024-2025-
13100000.55%0.08%是是
09-1108-08实际控
海通证券
2024-2025-制的企
夏曙东是13500000.56%0.09%是是股份有限
09-1107-31业生产
公司
2024-2025-经营
2500000.10%0.02%是是
09-1107-31
小计29100001.21%0.18%------------广发证券
2024-2025-企业生
9600001.08%0.06%否是股份有限
北京千方09-1004-07产经营公司集团有限是中信信托
公司2024-2025-企业生
1000000011.20%0.63%否否有限责任
09-1009-12产经营
公司
小计1096000012.28%0.69%------------
1海通证券投资的
2024-2025-
夏曙锋是3700002.27%0.02%是是股份有限企业生
09-1109-02
公司产经营
小计3700002.27%0.02%------------
合计142400004.12%0.90%------------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本次变本次变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名持股数持股动前质动后质已质押股份占已质未质押股占未质持股份总股本称量比例押股份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押股份份限售和押股份比例比例数量数量数量比例冻结数量比例
2396915.171208912380
夏曙东51.65%7.83%9099309773.50%8877650776.61%
2806%62946294
北京千方集团892755092761887
5.65%69.32%3.92%00.00%00.00%
有限公576800800司
163336798271682
夏曙锋1.03%43.89%0.45%7168200100.00%508217755.45%
8360000
3453021.851786219286
合计55.85%12.21%9816129750.90%9385868461.57%
2218%22942294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
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单位:元、股未来半年内到期未来一年内到期持股数持股比质押股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股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名称对应融对应融量例份累计持股份总股本份累计持股份总股本资余额资余额数量比例比例数量比例比例
239692105604534312380651.65535430
夏曙东15.17%44.06%6.68%7.83%
80662940000294%000
北京千方8927555.65%1170013.11%0.74%5000061887869.323.92%233000
2集团有限7600000000%000
公司
163338716823082071682043.8930820
夏曙锋1.03%43.89%0.45%0.45%
36000000%000
345302124475342519286255.8512.21799250
合计21.85%36.05%7.88%
21844940000294%%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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