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华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李华,女,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法学专业,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起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级合伙人、公司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故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全年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大会情未亲自参加会姓名事会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次数况议李华76100否2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董事候选人、总裁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审议了《关于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李华1122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时间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意见类型披露时间
2023年1月19日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核查意见同意2023年1月20日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2月28日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年3月1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同意可意见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3年4月6日同意2023年4月7日
《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同意立意见关于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同意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同意融业务风险的处置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同意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同意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同意见对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对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同意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
察、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对外投资、管理层变动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4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
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考评,考核的内容、方法、流程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
意聘任仲恺先生为公司总裁,负责公司整体经营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仲恺先生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周一兵先生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会议议案,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52024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华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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