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公告编号:20244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将其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康力电梯1号”)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2017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增持股票完成的公告》,康力电梯1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30084286股,成交金额为419236074.12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3.9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0年11月10日止。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
1个月,即存续期至2021年11月10日止。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2年11月10日止。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
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4年11月10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5年11月10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2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事宜,不会对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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