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独立董事韩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1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合计注销未行权的52000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坚、郭俊、刘向宁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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