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证券简称:融发核电公告编号:2024-023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尤振专审字[2024]第0095号)的报告正文。经核查,前期公告未同时列示附表“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本年度具体扣除上年度具体扣项目(万元)情况(万元)除情况营业收入金额
74483.1950747.6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891.353718.99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3.88%7.33%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扣除项扣除项目主要目主要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为材料为材料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销售、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2267.31出租固出租固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3454.40定资产定资产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等实现等实现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的收的收入。入。本年度具体扣除上年度具体扣项目(万元)情况(万元)除情况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624.04264.59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891.353718.9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71591.8447028.6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除补充内容外,公司原披露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尤振专审字[2024]第0095号)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