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公告编号:2025-00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
事樊尚斌先生、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
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樊尚斌先生、
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副总经理白建明
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7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57.36万元,增持金额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樊尚斌先生、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
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2.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7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下限(万元)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上限(万元)
1张烘董事长200300
2邬庆文董事、总经理100150
3郑俊卿董事3050
4樊尚斌董事3050
5许新田监事3050
6邬宇峰监事2030
7邬敦伟时任副总经理1020
8白建明副总经理1020
9金富春财务总监2030
合计-450700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
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相关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57.36万元,其中:各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其承诺增持金额的下限,合计增持金额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后持股持股姓名职务持股数量增持股数增持均价增持金额
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
(股)(股)(元/股)(元)
(%)(%)董事
张烘15122270.383979005.03200043919101270.48长
董事、
邬庆文总经98504352.452300004.521039600100804352.51理
郑俊卿董事58172701.45550005.5630580058722701.46
樊尚斌董事519680.01735004.383219301254680.03
许新田监事10000.0002713004.22301096723000.02
邬宇峰监事515000.01430004.66200270945000.02时任
邬敦伟副总23863230.59250004.0710175024113230.60经理副总
白建明450500.01250004.10102390700500.02经理财务
金富春1000000.02430004.662003701430000.04总监
合计198157734.939637004.754573645207794735.1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处理,上述所列数据可能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