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公告编号:2024-05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1028.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50%;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或“保证人”)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和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或“承租人”)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银租赁”“债权人”或“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德银(2024)回租字第07888号),及《抵押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同德科创以售后回租机器设备的方式向德银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29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24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二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4)深额保字(企业拓展五部)第815号),同德通向华润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1年,
并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业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5591.4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1028.7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48971.2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被担保人名称: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4月7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
物降解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德科创总资产243265.66万元,负债总额58571.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10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149.12万元),净资产184694.2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88.18万元,净利润-188.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同德科创总资产287931.38万元,负债总额102920.3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2204.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373.49万元),净资产185011.06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
351.69万元,净利润316.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同德科创100%股权,同德科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科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18
法定代表人:张烘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
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石英砂、化肥、塑料、橡胶、轮
胎、铜、钢材、铝材、汽车及配件、二手汽车、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木材、初
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家电、
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购销;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
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德通总资产25707.61万元,净资产1363.3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4.62万元,净利润318.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同德通总资产28363.26万元,净资产1271.19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7.78万元,净利润126.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德通51%股权,洛基山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德通25%股权,深圳市创实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同德通24%股权;公司持有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同德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之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各方:
甲方(出租人):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丙方(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物:同德科创的生产设备一批
3.融资租赁本金总额:人民币2900万元
4.租赁期限: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24个月
5.保证范围:
乙方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因本合同,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租金、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产权转移费等承租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及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
(2)甲方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等)。(3)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无效,且乙方有过错的,由丙方按照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与乙方就本合同债务履行计划或期限达成变更协议的,丙方(如有)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协议的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二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各方: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
(1)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100%。
(3)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
不超过约定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和义务,保证人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
(4)主债权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主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
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
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1028.77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