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证券简称:森源电气公告编号:2024-02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46014755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4.9491%。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049317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7969%。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44名,代表股份数为350946540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37.7461%;其中中小股东41名,代表股份数为100021491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10.7578%。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赵中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1.02选举常振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85255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927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071%。
表决通过。
1.03选举刘晓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8520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92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066%。
表决通过。
1.04选举刘轶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同意票94827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1.05选举张校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袁大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2.02选举陈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2.03选举张进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同意票9482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2.04选举邓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瑜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3.02选举肖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3457520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482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066%。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630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42%;反对1962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621000股,
4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88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437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183%;
反对196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1%;弃权
66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96%。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754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9%;弃权70481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7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9%;弃权
70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66%。
表决通过。
5.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9432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46%;反对2163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165%;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018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86%;
反对21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0%;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
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5.08《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75.0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441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18%;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2%;弃权6839800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95%;
反对19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22%;弃权
68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83%。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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