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证券简称:富临运业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若出现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1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周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239号 N区 29栋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晶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959128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0.5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5345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1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567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2164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9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567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11%。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王晶先生、蔡亮发先生、倪磊先生、王鹏
先生、李伟先生、曹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寇纲先生、殷
宪锋先生、孟晓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陈丰山先生、苏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73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3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25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5.07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王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蔡亮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0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蔡亮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倪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0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0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16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倪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719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36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23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5.012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王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4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31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李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曹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4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1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3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曹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寇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88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0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寇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殷宪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8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10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殷宪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孟晓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2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1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2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孟晓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陈丰山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3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56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丰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苏海静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9535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422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61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41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苏海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4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62%;
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28%;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315%;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4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62%;
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28%;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315%;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4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62%;
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28%;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315%;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4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62%;
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28%;反对11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315%;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4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62%;
反对11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89%;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5128%;反对114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701%;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7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2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49%;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71%;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4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564%;反对1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879%;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7934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54%;
反对111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65%;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4804%;反对11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638%;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8044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69%;
反对103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2%;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56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9886%;反对103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7943%;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7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宁雪伶律师、陈佳敏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