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证券简称:富临运业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丰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提名陈丰山先生、苏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更新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立法依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2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丰山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1995年10月至2003年4月,在山东禹城机械厂工作,历任会计科长、财务主
管、财务负责人;2003年5月至2011年3月,在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3月至2019年7月,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1月至今,任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6月至今,任山东黄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3月至今,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中心主任;2012年8月至今,任德州永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今,任德州永锋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丰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陈丰山先生在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锋先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海静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3年3月,先后在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会计、资金科科长;2007年7月至今,历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助理、资金中心副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山东嘉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上海聿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山东永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至今,任索戴芬(山东)智能车泊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苏海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苏海静女士在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锋先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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