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 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号 T7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氢美”)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电制2000吨/年绿氢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70208万元。
现根据外部政策变化,沁源氢美拟调整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及绿氢年产量,调整后该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48639万元(不含增值税),绿氢年产量为1000吨,建设项目名称为“120MW光伏发电制 1000吨/年绿氢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城氢美”)拟投资建设“262.5MW 风力发电制 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具体包括风力发电、制绿氢及制绿色甲醇等子项目。本项目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投资建设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313501.50万元(含税,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