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项目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行业
竞争风险等各种因素导致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该项目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
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
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一、拟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乡聚能”)拟投资建设“武乡马堡综合能源岛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
25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审议程序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外,公司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序交易注册资本公司持对外投资项目成立日期决策程序
号类型(万元)有比例
鹏飞氢美(宁城)新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12024-07-17100051%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鹏飞氢美(中卫)新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22024-07-24100051%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鹏飞聚能(孝义)北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32024-09-18100051%
姚新燃料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鹏飞氢云(吕梁)科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42024-11-05100051%
技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山西鹏飞巨能脉商贸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52024-11-0550051%
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鹏飞聚能(武乡)马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62024-11-19100051%
庄新燃料有限公司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鹏飞聚能(唐山市曹投资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7妃甸区)供应链管理2025-02-1350051%
新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有限公司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乡马堡综合能源岛项目
2、实施主体: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武乡县洪水镇马堡村322省道西侧(具体地块位置和面积以最终审批为准)
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预估25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依法获得环境和安全评估、项目立项、土地
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危化品
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等手续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以最终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8、项目可行性: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加油、加气、加氢综合能源站(亦称“综合能源岛”),站区征地用地面积共6056.73平方米(约9.09亩),建筑物占地面积924.60平方米(以最终审批为准);
新建综合能源站罩棚1座、二层站房1座、消防水罐1座、箱变1座;
新建加油工艺装置:埋地油罐3座、加油机1台;
新建加气工艺装置:60m3立式LNG储罐1座、LNG双泵橇1座、加气机2台;
新建加氢工艺装置:18m3储氢瓶组1座、1t氢气压缩机2座、氢气卸气柱1台、
顺序控制盘1台、加氢机2台、氮气汇流排1套、冷冻机组1台、冷水机组2台;
根据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本次项目新建综合能源站为二级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
(二)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本项目位于武乡县洪水镇马堡村,临近S322省道。S322省道为武乡县重要的交通道路,近年来武乡县洪水镇的大力发展建设,S322省道车流量逐年增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S322省道为武乡县东西向货运车辆运输的必经之路。本综合能源站的建设正恰好服务于沿线满载货物的货运车辆,极大的方便了车辆的运输路线的便利性。
(三)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该项目主要收益来源有:LNG加注销售、油品加注销售、氢气加注销售以及
站点便利店销售收入。经项目立项报告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93年,内部收益率为7%。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因沁源制氢项目尚在筹备建设中,本次综合能源岛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优先完善加油与LNG加气功能,确保基础能源供应业务开展。随着氢气气源充足与制氢配套成熟,二期或后续阶段再进行加氢设施建设,实现综合能源岛项目加氢业务的逐步拓展与升级,提高项目整体适应性与资源利用效率。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9MAD2N2GL77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许明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马堡村(一照多址)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洗车服务;
机动车充电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武乡聚能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山西
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武乡聚能51%股权。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满足业务拓展需求,提升未来增长潜力、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久且可持续发展,2024年1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
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鹏飞氢美”)。鹏飞氢美定位于公司未来深入发展氢能源战略的控股投资平台,下设全资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简称“聚能新燃料”),聚能新燃料主要负责综合能源站的建设与运营,为终端客户提供 LNG、汽柴油、氢气等加注服务。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基于上述业务战略,2024 年,聚能新燃料成功收购 6 座 LNG 加气站,通过在关键物流节点布局综合能源站,稳步推进公司综合能源站的网络化布局。
此次新建综合能源站,实现了公司在长治武乡地区的综合能源岛布点,满足当地过往车辆补能需求。项目高度契合国家与地区的产业发展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呼应,能有力推动公司优化战略布局与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经营与盈利的基础,为公司迈向更大规模、更强实力、高质量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五、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项目所需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
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规划、施工、经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
2、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工作流程等方式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由于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
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