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公告编号:2024-04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6人,代表股份4687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3%。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06人,代表股份
4687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505人,代表股份687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07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626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8%;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6%;弃权2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6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65%;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9%;弃权2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6%。
关联股东已主动回避表决,未出席会议参与投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